简介:
ISO 14001标准是在当今人类社会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海洋污染等)的背景下产生的,是工业发达国家环境管理经验的结晶,其基本思想是引导组织建立环境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从最高领导到每个职工都以主动、自觉的精神处理好自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环境绩效,进行有效的污染预防,最终实现组织的良性发展。该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环境。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第三方公证机构依据公开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对供方(生产方)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评定,评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机构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给予注册公布,证明供方具有按既定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环境保证能力。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可以证实生产厂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加工方法以及产品的使用和用后处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EMS)是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正式颁布的可用于认证目的的国际标准,是ISO 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它要求组织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来达到支持环境保护、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的目标,并可通过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形式,向外界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环境管理水平。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可以带来节能降耗、增强企业竞争力、赢得客户、取信于政府和公众等诸多好处,所以自发布之日起即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被视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同时,由于ISO 14001的推广和普及在宏观上可以起到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促进节约和推动技术进步等作用,因此也受到了各国政府和民众越来越多的关注。ISO于2004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15年09月 15日颁布了新版标准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认证范围: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
认证用标准: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15
序号 | 业务范围 | 备注 | 序号 | 业务范围 | 备注 |
1 | 农业、林业和渔业 | 19 | 其它未分类制造业 | ||
2 | 采矿业和采石业 | 不包含无烟煤、褐煤、泥煤、铀及钍矿石的采掘 | 20 | 回收业 | |
3 | 食品、饮料和烟草 | 21 | 供电业 | ||
4 | 纺织品及纺织制品 | 22 | 供气业 | ||
5 | 皮革及皮革制品 | 23 | 供水业 | ||
6 | 木材及木制品 | 24 | 建设业 | 不包含建筑物的新建与扩建,土木工程 | |
7 | 纸浆、纸及纸制品 | 25 | 批发和零售业;汽车、摩托车、个人及家庭用品修理业 | ||
8 | 出版业 | 26 | 宾馆及餐馆 | ||
9 | 印刷业 | 27 | 运输、仓储和通信业 | 不包含外航及内航、内河、定期、不定期航空运输 | |
10 | 焦炭及精炼石油制品的制造 | 28 | 金融中介、房地产和租赁 | ||
11 | 化学品、化学制品及纤维 | 29 | 信息技术 | ||
12 | 橡胶和塑料制品 | 30 | 工程服务 | 不包含建筑与工程业务及其有关的技术咨询 | |
13 | 非金属矿物制品 | 31 | 其它服务 | ||
14 | 混凝土、水泥、石灰、石膏及其他 | 32 | 公共行政管理 | ||
15 | 基础金属及金属制品 | 不包含金属贮槽、贮藏容器及容器的制造,不包含集中散热器及锅炉的制造 | 33 | 教育 | |
16 | 机械及设备 | 不包含武器、弹药的制造 | 34 | 健康和社会工作 | 不包含医疗 |
17 | 电和光学设备 | 不包含医疗、外科以及整形外科器械的制造 | 35 | 其它社会服务 | |
18 | 其它运输设备 | 不包含汽车制造 |
申请所需条件:
1、应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
2、已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资质证明(国家或部门法规有要求时);
3、申请的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服务应符合经营范围、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且正常经营;
4、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文件化的体系,并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特殊行业需运行至少6个月(如建筑施工单位);
5、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审核及一次管理评审;
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组织授权代表签署的认证申请书,包括申请认证范围、申请组织的名称、场所的地址、外包过程、是否接受过咨询、人力资源等情况的说明,认证标准等;
2、法律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党政机关设立文件等)的复印或扫描件。
3、其它资质证明(国家或部门法规有要求时);如,3C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管理体系文件(含: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清单、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职能分配表)
5、服务系统文件(适用于服务认证)
6、多场所清单(应附每个多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认证覆盖多场所时适用时);
7、产品生产/服务流程及特殊过程、关键过程说明;
8、内审资料(包括内审计划,签到表,检查表,不符合,内审报告)
9、管审资料(包括管理评审计划,各部门输入报告,管理评审报告)
10、仪器校准证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11、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目标指标方案、合规性评价(适用于EMS)
12、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环境监测报告、危险废物合法处置协议(适用于EMS)
13、不可接受风险清单、主要危险材料清单、OHS风险、目标指标方案、合规性评价(适用于OHSMS)
1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检测报告、特种岗位人员体检报告、(适用于OHSMS)
15、消防验收报告、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申请组织,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评价及验收报告(适用于OHSMS)
认证服务流程: